2007年5月20日星期日

赚钱新招?靠剽窃大发横财

前几日,我刊刊发了一篇张虎林的抄袭稿件,有人举报,在信箱中发现了这个东东:中国特大盗稿团伙揭秘 很多读者,对“张振中、赵光、张阳光、张虎林、谢海云、李云龙、林云帆”7人的名字一定不会陌生;很多编辑,对以上几人的名字一定相当熟悉。因为,他们是当今“活跃”在中国报刊界的名人,7人每年“生产”创富、海外类特稿三四百件,在全国各地各级报刊发表的创富、海外类特稿合计多达数千件(因为每一篇稿件他们都一稿万投,请上龙源期刊网首页搜索一下他们的名字,你会大吃一惊,这还不包括他们用笔名发的稿件,另外龙源期刊网仅仅只收录了千多种报刊,如果把全国数万家报刊都收录进去的话,他们的稿件恐怕你一周都搜索不完,另外,龙源期刊网对每名作者的搜索限制显示两页,也就是100篇稿件,如果他们不限制,有多少显示多少的话,恐怕要把你类坏),是当今中国最富的特稿“撰稿人”,每年骗取的稿费十分惊人。 但是,收到他们的来稿多了,我逐渐发现他们有许多地方的巧合。 一巧:他们都是以主“写”创业、海外类稿件为主,以偶尔“写”点文史类作品为辅,七人的写作范围、爱好和侧重完全一样。 二巧:他们都是把抄来的稿件同时发往全国各地,天女散花,一稿万投(用一稿多投已不能形容他们的猖狂),恨不能连县级小报刊也占领,就是有千分之一的见稿率,那发表的总数也很可观,浪费了国家大量纸张和编辑、读者的时间,可以这样说,全国很难有一家杂志是他们文章的首发或者独发报刊,因为他们习惯同时“遍地开花”,贵刊若不相信,可以拿以前贵刊发的他们的文章到龙源期刊网首页分别搜索一下他们的名字。 三巧:7人“写”创业、海外类稿件的主人公绝大多数都是女孩,并且清一色地没有任何具体地址,让你“死无对证”。 四巧:他们留的大多是邮局的地址(有的虽然没明写是邮局,但留的XX市XX路XX号,你们问一下吧,正是邮局),并且很少留下电话,只用邮件、QQ联系。 五巧:投稿信息通用,既如果张振中知道了某报刊的投稿地址,赵光、张阳光、张虎林、谢海云几人必定也知道,也就是说,一家报刊如果能出现他们中一人的名字,必定还会出现其他几个人的名字。像《酒世界》、《北京纪事》、《决策与信息》、《柴达木开发研究》、《丝绸之路》等这些比较生僻的杂志,投稿人会有几人知道它们的投稿信息?但巧的是,张振中、赵光、张阳光、张虎林、谢海云、李云龙、林云帆7人就同时全都知道。还有一个更有意思的是《做人与处世》,在2006年6期以前,该刊从未发过他们几人的一篇稿件,可能是他们还不知道该刊发他们这类的文章,在2006年6期开始发了林云帆的一文后,不得了了,赵光、张阳光、张虎林、谢海云等几人就一窝蜂攻上来了,该刊一连在五期杂志上发了他们六七篇文章。 六巧:他们的所谓文章都通着发,也就是你抄我的,我抄你的,“资源共享”,竟然从来相安无事(当然更多的还是抄别人的,下面还要祥讲),试举几例: 《深圳青年》2006年第 21 期的文章《懒女孩“懒”出大事业》,作者张振中(笔名中原渔歌),是一字不改抄自张阳光的《我卖时尚懒货成富姐》; 《妇女生活》今年第二期的《智慧小女子做"迷你菜园"博得200万》,作者赵光(用了笔名光子),是一字不改抄自张虎林发在《新闻世界》去年12期上的《迷你菜园让她赚了200万》,只不过他把主人公马琳的地址由青海改成了宁夏,一个人会同时在两个省出生,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张虎林发在去年《新闻世界》12期上的《开“冒险婚礼公司”:靠创意赚时尚钱》(和《迷你菜园让她赚了200万》同一期,用的笔名林子),早被谢海云发了很多家,只不过这次主人公由“青岛女孩”又成了“青海女孩”; 还有更逗的,张振中发在《北京记事》2006年11期的《 “威客”一族智慧创造财富》和赵光(笔名宁静夏天)2006年12期发在《妇女生活》上的写威客女孩的稿件也完全相同,不过主人公李晶一个是“河南女孩”,一个是“宁夏女孩”,而主人公照片竟然也是同一个人。张振中2006年去年12月下半月发在《风流一代》的《女孩淘旧书》的文章,被赵光(笔名曙光)全文发在了2007年3期《妇女生活》上。 《人生与伴侣》和《分忧》两名刊同时在2007年3期,发了一篇张虎林的一女孩在阿联酋的迪拜当美女管家的文章,主人公出生地址都在青海,但是,张振中也同时在大刊《恋爱婚姻家庭》2007年3期上也发了这篇文章,主人公的出生地点又跑到了河南,两人的文章除了“青海”、“河南”两字不一样外,其他的就是“双胞胎”了。这就是说,他们两人中必定有一人是抄袭另一人的,但现在的问题是,两人的文章都是同一时间发表,怎么可能抄袭呢?虽然他们都是爱抄的主,但也不可能同时抄袭一篇文章呀,这也太巧了呀?唯一的解释是,两人是一伙的,将抄来的一篇文章用不同的名字同时一稿多投。 象这样的趣事还有许多,不再一一列举。 要说两个人同时抄袭一篇文章的可能也是有的,那么,当他们同时投稿时,不会不出现撞车现象,但巧的是,他们就从来没有撞过车,他们就好像早商量好的似的,你给了甲刊,我就给乙刊,从来就不撞车,如果不是一伙的,这种可能存在吗? 另外,既然他们相互抄袭,怎么就没见过他们的揭发呢,有时他们抄袭对方的稿件就和对方的稿件同时发在一本杂志的同一期上,但对方就是视而不见,你说怪不怪?实际上,这不怪,哪里有自己揭发自己的道理。 七巧:7人全部惯于造假,他们“写”的创富、海外稿件可以说无一真实的,他们的稿件见报刊后,不明真相的读者还傻傻乎地还想向文中主人公取经呢,还有的电视台要作节目,但没有一人能联系成功的。因为,所谓主人公本来就子虚乌有,别看他们有时还发有主人公或者海外照片,那是从网上下的,你们见过他们配的和文中内容相一致的照片吗?我看了他们那么多的稿件,没有一篇是文图一致的,就那么一个没有任何相关背景的大姑娘或者海外风景照片,在网上谁都会弄到。还有一种情况,他们有时也煞有介事地提供主人公电话、地址什么的,但你联系吧,不是假的,就是“谢绝来访”,你什么事儿也不会办成,因为这个电话本来就是他们一伙设计的“托”。 八巧:他们全部是文抄公,关于揭发他们的帖子网上多的是,这就叫““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我本人就亲眼见过他们的许多文章是抄别人的,请你们好好看看下面的网站: d41348596.htm /Media/Writer/b137822/d35425171.htm? http://blog.sina.com.cn/u/4936ea8d010003s8? http://bbs.2008red.com/f/read.php/234/2160/1? http://www.tgao.net/bbs/announce/Announce.asp?boardid=41&id=120237? ? /b137822/d45338947.htm? http://blog.sina.com.cn/u/48670cb20100035u? 九巧:一开始都用真名实姓发稿,因为编辑一般不会怀疑用真名实姓发稿的人,现在被揭发的多了,开始多用笔名了,而非常巧合的是,连他们的笔名都非常地相识。谢海云的笔名有:“云儿”、“雪吟”、“渔歌”等,张振中的笔名有“中原渔歌”、“长弓”、“钟钟”等、张虎林的笔名有“林子”等,赵光的笔名有“光子”等,李云龙的笔名有“木子”等,海了去了。他们过去为什么不怕用真名抄稿,看了下面你们就会明白。 以上九巧,待我告诉你们一个惊天秘密后,就变的一巧不巧:谢海云、张振中、赵光、张虎林、张阳光、李云龙、林云帆7人是一伙的,实际上他们都不会写稿,都是一对文抄公夫妻在全国各地的亲朋和家人,代他们领取骗来的稿费。这些无辜者都不接触报刊,让他们背上“文抄公”的恶名反正他们也不知道,再说了,这对文抄公夫妻每年点着骗来的一百多万的稿酬,早已经没了羞耻和良心,他们怎么还会在乎自己的亲友呢! 我以前早就对他们几个如此多的巧合有怀疑,最近,在无意中听到这个秘密后,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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